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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忠經】第一章補述

張慶祥 講師

【忠經】第一章補述

百善無非忠之用也

在這第一章結束的時候,我們對忠的定義及範圍大略有一點瞭解了,而對於忠字與五倫等其它德行之間的關係,以及忠字如何應用在日常生活的每一個地方尚未明瞭,因此我要花一點時間,補述「忠」字與五倫之間的關係,以及日常的應用。

這五倫是怎麼定下來的呢?話說遠古的帝堯舉用帝舜的時候,帝堯對舜說:「如有賢人,只管奏來,朕任用就是。」舜說:「臣見帝的胞弟,伯奮、仲堪、叔獻、季仲、伯虎、仲熊、叔豹、季狸八個,都是逸群之才,可以輔佐教化,請帝任用。」帝堯說:「原來是他們,你怎麼知道他們賢能呢?」舜說:「臣個個見過,天下之民,盡知他們賢能,有『八元』之稱,可以任用。」

帝堯說:「那你派人把他們召來,朕立刻任用,就分在你的部下吧!」不到兩個月,八元都到京都,帝堯把他們分配在司徒府裡(管理教育的)。舜與他們開了一個會議,舜說:「司徒身負教化之責,但是教化兩字太空泛了,究竟「教」是什麼?「化」又是什麼?教他好,怎樣才算好?化他善,怎樣才算善?這恐怕一定要定出一個標準來,我們大家都朝這方面想,把空泛的教化,說出實際的辦法來。」

經過好多天的討論,大家認為世界是人類積成的,人與人無時不接觸,無地不接觸。既然接觸,就雙方接觸來說,必需有個準繩,以達到相安無爭的地步;教化之道,應該從這裡著手,才能達到切實可用。緊接著又把世界上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係,分為五類:一是君臣,二是父子,三是夫婦,四是長幼,五是朋友。這五類把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係包括無遺了,這是共同討論的結果。

接下來就是要在每一類的接觸間,都找出一個最恰當、不變、公平的準則來,於是他們開始分頭制定,再來讓大家公議。(其實這也正是在制定這五類關係裡的「忠」了!)

舜負責君臣一類,他說:因為君臣一類,為君的往往容易擅作威福,為臣的往往容易諂媚逢迎,以避君主之威,以邀君主之福,這種道理不搞清楚,君臣一類是永遠不會有好結果的。所以,君臣一類的準繩,應該是一個『義』字。

義者宜也,是”種種合乎當然”的意思。因為君之與臣,尊卑雖殊,但是推到其當然的道理,國家之所以要立一個君、之所以要用這個臣,無非都是“為百姓求福利”而設的。既然這樣,那麼他們所行的事,有福利於百姓的,才叫做「義」!無福利於百姓的,都叫做「不義」!臣子不義,君主應該給他懲罰;君主不義,臣子也應該加以諫阻。

假使同是一件事,君主的意見有時和臣子不同,而利害禍福一時又看不到,那該如何才好呢?這種情況或者君主方面犧牲他的意見以從臣子,或者臣子犧牲他的意見以從君主,都可以的;假使兩邊意見不同,而利害禍福顯而易見,那麼為君主的可以罷免這個臣子,為臣子的也可以捨棄這個君主。所謂『道合則留,不合則去』!於是君臣間「義」的標準,就此確定。(這個「義」字便是君臣之間的忠)

另外所謂「君臣」,不限於朝廷之上的君臣,凡是百姓辦事,而有出令之權的,都是君之類;凡是受人之祿,為人辦事,而有奉行之責的,都是臣之類,都適用這個標準。

(從以上這段「君臣」的定義可知,凡是在職務上是你的老闆、上級主管者,都可以類比為你的君,凡職務上是你的下屬人員者,都可以類比為你的臣。「君臣」兩個字,指的是你在各階層中對上及對下的關係。而君臣關係存在的價值,只是“為團體謀福”而已,而不是為了哪一個人。臣下若違反了這個團體的目標,君上可以處罰他,也可以叫他走路;而君上若違反這個目標,臣下不僅可以諍諫,也可以揮揮衣袖離去了。這是多麼活潑的應對之道啊!而今的人誤認為古人的忠是呆板封建的想法,這實在是未曾瞭解古人的壑達與活潑啊!)

接著伯奮負責父子一類,他說:「我認為父子方面的標準是:父對於子應該慈,而子對於父應該孝。而孝慈兩個字,總離不開一個「親」字;父子天性,假使要互相責善毀恩,就必定分離,也就不親了。所以父子中間的標準,應該定一個『親』字,也就是「父子有親」。父子間無論如何,都以不失其「親」為原則。母子與父子一樣,也適用這個標準。」(這「親」字便是父子之間的忠)

仲堪負責夫婦一類,他說:「夫婦的關係,我認為夫應該和,妻應該柔,一和一柔,才能成家庭。世上夫婦相離的原因有多種,而大的不外兩端,一端是親熱過度,一開始就縱容狎褻,無所不至,久而久之,反動的力量一生,兩個就不對了;有一端,男子見了另外的女子,都是可愛,女子見了另外的男子,也都是可愛,從而夫婦間就產生了醋思,而生出種種誤會。所以夫婦相敬如賓的敬字,還不能解決問題,它的標準應該是個『別』字。也就是說夫婦中間,時時事事,都要區分開,不要混淆,各自的地位擺正,不能胡來。其他各種男女關係也都適用這個標準。」(這「別」字便是夫婦男女之間的忠)

叔獻負責兄弟一類,他說:「說到兄弟關係,兄應該友,弟應該恭,這是人人都知道的,但是怎樣叫做恭?又怎樣叫做友?不能不定一個標準。大凡兄弟這一倫,與父子夫婦不同。父子的尊卑隔得遠,而兄弟是平等的,只是年齡有大小而已。夫婦的利害基本上是共同的,而兄弟的利害,常相衝突。況且父子夫婦,都是一個對一個,簡單而容易應付;兄弟就多達十多個,少也是兩三個,對象既多,不容易應付。所以兄弟中間標準,應該定一個「序」字,也就是「長幼有序」。

因為兄弟的名稱是由年齡而來,那麼種種關係發生的時候,都按次序做去,自然不會衝突了。每事兄讓其弟,弟讓其兄,友愛之情,就由此而生。推而廣之,要想泯滅社會上一切的爭執,也無非確定長幼的順序,鄉黨莫如齒(鄉里之間的聚會以年長者為尊),社會自然不亂,所以各種長幼,相遇也適用這個標準。」(這「序」字便是兄弟長幼之間的忠)

季仲負責朋友一類,他說:「朋友這一倫,有廣狹兩意;就狹義說起來,同道為朋,同志為友;就廣義說起來,除了父母之外,沒有不能做朋友的人。天子友匹夫;匹夫匹婦,如賓如友;兄弟互相友愛,都是個友。那麼這個標準從何而定呢?應該定一個『信』字,也就是「朋友有信」。

因為朋友之道,不外乎交際,而交際當中,最重要的是言詞,一切情誼都由此而產生;假如交際當中言而無信,或任意虛構,或行不踐言,那麼情誼就不能產生,而朋友之道也無從確立,所以信字最為重要。其他人類往來交際,也適用這個標準。」(這「信」字便是朋友間的忠)

大家議定以後,第二天入朝,就奏給帝堯,帝堯看了大喜,就把這個議案定名為「五典」(即五倫),以表示尊崇之意,並叫舜等負責去執行。

(以上就是五倫的由來,仔細看看這些古賢人制定五倫的用心,真是非常的活潑開明,非常的大公無私,非常的忠,一點也不古板專制。更可貴的是所制定出來的東西,非常的直接有用,立即可以落實在任何與人相應對的時候,讓我們只要依循這五個簡單的原則,不論走到社會的哪個階層,都有機會培養我們大公無私的忠,並且可以產生非常有益人類和諧共處的功效。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人們對五倫也好,對忠字也好,總是把它看得非常八股刻板,好像一點都沒用處似的,這真是現代人的誤會啊!)